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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看病贵查查“病根儿”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16日 《健康时报》 2006.03.16
     近几年来,“看病贵、药价高”现象备受社会关注。对此现象的分析文章、时评杂论常常见诸报端,但开“药方”的多,查“病根儿”的少。其实,如果审视一下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演变历史,就会有新的发现。

    青春期难免要长“青春痘”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年均GDP增长超过9%,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但正如一个人的发育过程,青春期长得太快,总免不了要长出些“青春痘”———“看病贵、药价高”就是其中之一。

    “看病贵、药价高”反映的实质性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据有关方面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中仍有44.8%、农村居民中有71.9%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措施,看病就诊完全自费。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使不同人群在医药消费领域处于不平等地位。

    当前体制下,医院主要通过三个渠道取得收入。其一,政府财政投入;其二,通过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获得的报酬;其三,医院药房出售药品时的加价收入。据有关方面统计,2004年我国全部公立医疗机构总支出约3200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投入约300亿元,不足10%。这就意味着我国公立的1.8万家医院、4.2万个乡镇卫生院和1万多家社区医院,90%以上的收入需要通过医疗服务或者药品加价取得,才能维持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正常运转。因此,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负担比重从1980年的21.2%逐步扩大到2003年的55.5%。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比重过大,是患者感到“看病贵、药价高”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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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价医疗费”在所难免

    “看病贵、药价高”有诸多的表现形式:

    一是药价越高越好卖,竞争力越强。本来,市场交换规则是,同质商品价格越低竞争力越强。但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医患间的信息高度不对称,80%的药品是在医生指导下消费的,由于现行体制允许医院按一定比例加价销售药品,单位价格越高的药品,加价的绝对金额就越大,所以出现药价越高越好卖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二是政府的价格管制措施,不能有效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据有关方面报道,国家自1996年以来,已连续17次降低了药价,总降价金额达400余亿元,但问题远未解决。由于医疗机构已经形成了“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药价降低后,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三是公立医院的逐利性,加剧了“看病贵、药价高”的矛盾。改革开放之初,政府出台了允许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的“以药补医”政策,这就陷入了“税不足、费来补”的恶性循环。据估计,2003年所有医疗机构从药品销售中获得的差价收入可能达到500多亿元,实际加价率在40%左右,早就超出了当初规定的15%的加价幅度。既然允许公立医院逐利,科室承包责任制就会应运而生,医院要维持运营和发展,当然要调动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最佳途径就是医药收入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一旦如此,550万元的天价医疗费用事件就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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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治理看病贵出“招儿”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试着给治理“看病贵、药价高”出出“招儿”:

    第一,加快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将不同收入阶层的人群纳入不同的医疗保险范围,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可以考虑参照印度的做法,对年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人群———比如年收入不足全国居民平均收入30%的农村人口、城镇下岗失业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全部实行公费医疗。其余居民则通过强制医疗保险来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

    第二,逐渐加大公共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投入主要应在“防病”上,改变现在“重治轻防、留病养医”的不科学理念。形成小病去卫生院、社区医院,大病去大医院的双向分诊转诊制度。

    第三,改革“以药补医”的体制,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联系,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防止药物的滥用。

    第四,在以上改革措施暂时不能到位的前提下,政府应加强对医药市场的监管。可以考虑将医疗器械、药品生产经营的市场准入、价格管制与质量标准体系的审核权,集中在一个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成立专门的医药监管委员会。

    (周湘杰),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