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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严格定义厂商面临挑战 “鲜”奶将在市场蒸发?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16日 《健康时报》 2004.12.16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外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规定从明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按照《通则》规定,只有从奶牛身上挤出后未经任何加工的牛奶才有资格叫“鲜奶”。由于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奶品都是经过消毒或高温等加工处理的,因此今后都不得在包装上标示为“鲜奶”。换句话说,现在铺天盖地出现在牛奶包装上的“鲜”字将销声匿迹。

    记者日前走访了市区各大超市以及卖场,在超市放满乳制品的货架上,看到来自内蒙古的伊利纯鲜牛奶、杭州燕牌的纯鲜牛奶、娃哈哈鲜牛奶等品牌的外包装上基本上都有“鲜”字。超市的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眼下的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都十分注重新鲜、天然,如果东西够新鲜,“出炉”时间离销售时间较近,那这种产品往往就比较受青睐。拿乳制品牛奶对比,标有“鲜”字的牛奶就明显比高温消毒奶、特色口味奶受欢迎。

    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魏克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发达国家只有经过巴氏杀菌加工的全脂牛奶可以作为特例被称为“freshmilk”(鲜奶),所以,巴氏消毒奶一直被认为是正宗“鲜”奶。如果市场上所有奶品都不能标示“鲜”,那么,巴氏消毒奶也将与超高温灭菌的常温奶或是用奶粉勾兑的还原奶混为一谈。

    宁波一奶业有限公司在得知此事后表示,牛奶之所以有“鲜”的区别,在工艺上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国家出台这样的法规,对企业、尤其是生产鲜奶产品企业的影响将会很大。另据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上海奶协有关人士在得知《通则》出台后指出,由于巴氏奶的生产成本要高于还原奶,新法规可能会促使原本生产巴氏奶的企业转向生产还原奶。

    (摘自2004年12月6日《现代金报》李军/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