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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诺者 信心寡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25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100期
     有家医药公司向顾客做出了“质量最优、价格最低、服务最好”等多项服务承诺,郑重地将其标志在营业大厅里,十分“诱人”。可是,该公司销售假药的现象依然存在,顶撞冷落顾客的行为时有发生,价格比别处也绝非“最低”,于是引起了顾客的不满和非议。

    有些医药企业的经营者工作飘浮,责任心不强,管理松懈,有布置无检查。他们虽然也制订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做出了方方面面的服务承诺,但是却没有付诸行动,落到实处,给人以“口惠而实不至”的感觉。这样做,必然使内部工作人员视规章制度和服务承诺为“儿戏”,不受约束;使顾客“高兴而来,扫兴而归”,以至“一传十,十传百”,使承诺的单位“丑”名远扬,信誉扫地。

    古人说:“轻诺者,信必寡”。又说:“贤人之诺己也,先论其理义,计其可否,义则诺,不义则已;可则诺,不可则已。”这些话都是很有见地的。一个人是这样,一个单位也是这样。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一诺千金”的古训,这说明向人“承诺”是一件很严肃、很郑重的事,不可小觑。你的诺言一经许出,就成了人们评判你诚信与否的一个标准。群众不只听你“许”的怎样,更看重的是你“行”的怎样。因此,对自己的承诺必须坚决兑现,不打折扣。否则,“许”的是“一朵花”,“行”的是“豆腐渣”,“口惠而实不至”,甚至口“言善”,身“行恶”,到头来,砸“牌子”、丢“市场”、毁“生意”的只能是自己。这样的教训并非只有上述一家,值得各企业引以为戒。, 百拇医药(毕德祥)